潍坊这62个地儿要拆迁!竟然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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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年9月9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桐荫街以北,志远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城街道韩家谭里庄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桐荫街以北,志远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城街道韩家谭里庄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桐荫街以北,惠贤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城街道韩家谭里庄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瑞斯街以北,渤海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城街道西金马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5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宝通街以南,北海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城街道东河西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6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东方路以东、鹤翔安养中心南支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城街道山后郑家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7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桃园街以南,志远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城街道西鲍庄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8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梨园街以北,志远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城街道西鲍庄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9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梨园街以北,志远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城街道西鲍庄、东鲍庄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0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梨园街以北,志远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城街道东鲍庄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1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梨园街以南,志远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城街道东鲍庄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2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梨园街以南,志远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城街道西鲍庄、东鲍庄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3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梨园街以南,志远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城街道东鲍庄社区居委会,清池街道西里固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4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宝通街以南,志远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城街道马家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5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宝通街以南,志远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城街道马家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6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珠光街以北,志远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城街道马家社区居委会,清池街道丁家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7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福寿东街以南,潍安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池街道李家侯孟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8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福寿东街以南,府东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池街道王家侯孟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9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东风东街以南,潍安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池街道西清池、韩家侯孟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0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健康东街以北,府东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池街道西清池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1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健康东街以北,府东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池街道西清池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2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健康东街以北,高新一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池街道西清池、油房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3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健康东街以北,高新一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池街道油房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4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桃园街以北,潍安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池街道东宋庄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5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宝通街以北,永春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池街道南埠口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6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宝通街以北,永春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池街道南埠口、丁家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7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宝通街以北,浞景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池街道治浑街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8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玉清东街以南,志远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城街道韩家谭里庄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29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珠光街以北、高一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池街道治浑街、杨家庄子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30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珠光街以南、高二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池街道杨家庄子、街东魏家、赵家石门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31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穆响路以北、高一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池街道东葛庄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32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珠光街以南、高三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钢发展区李家石门、赵家石门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33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凤凰街以南、钢一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钢发展区孙家庄子、上埠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34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桃园街以南、杨瓦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汶泉发展区西北段、蔡家集、西南段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35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新二街以南、新昌四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昌发展区李家寨子、梁家寨子、北冯家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36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志远路(银通街至东方路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池街道彦坊、陈家油坊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37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梅园街(渤海路至志远路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城街道西鲍庄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38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工业一街(钢城二路至钢城三路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钢发展区东曹庄、西黄门庄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奎文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Ⅰ级区片每亩补偿11.6万元、Ⅱ级区片每亩补偿9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规定执行。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被征地村(居)委会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潍坊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会同高新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由潍坊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
潍征公告〔2021〕90号
公告日期:9月22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梨园街(高二路至高三路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池街道二甲李社区居委会、汶泉发展区张营南埠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新昌六路(新一街至新昌街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昌发展区北冯家、南冯家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位于高新区志远路以西、银通街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池街道陈家油坊社区居委会。
目的与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奎文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Ⅰ级区片每亩补偿11.6万元,Ⅱ级区片每亩补偿9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规定执行。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被征地村(居)委会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潍坊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会同高新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由潍坊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
潍征公告〔2021〕59号
公告日期:5月10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长松路以东、民主街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北里庄村。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规划三里庄路(泰祥街—古亭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前杭埠村、后杭埠村。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北辰医院西规划道路北段(清源街南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茅埠村、马家埠村。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北辰医院西规划道路南段(永康街北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茅埠村。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5位置范围:规划景明街(月河路—锦程学校南门)。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东王家庄村、李家庄子村。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6位置范围:规划文昌路(永康街—清源街南300米)。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张氏三居、张氏四居。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7位置范围:规划文昌路(民主街—顺通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西寺夹庄村、张氏四居。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8位置范围:规划新华路(古亭街—顺通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双庙村。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9位置范围:新华路以东、古亭街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双庙村、东小营村。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10位置范围:规划顺通街(张氏路—文昌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西寺夹庄村。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11位置范围:规划安平街(张氏路—北海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西寺夹庄村。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12位置范围:规划张氏路(顺通街—民主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西寺夹庄村、张氏四居。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潍坊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Ⅰ级区片每亩补偿11.6万元,Ⅱ级区片每亩补偿9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经济区国土资源分局会同区财政金融、党群工作部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0日由经济区国土资源分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
潍征公告〔2021〕79号
公告日期:8月25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泰祥街以北、清平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杭埠村、前杭埠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民主街以北、月河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家庄子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永康街以南、友爱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塔寺庄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泰祥街以北、清平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前杭埠村。
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潍坊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Ⅱ级区片每亩补偿9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会同区财政金融、党群工作部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0日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
潍征公告〔2021〕80号
公告日期:8月25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古亭街以北、月河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田西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古亭街以南、月河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田西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古亭街以南、月河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田西村。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古亭街以南、月河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田西村、田东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5位置范围:古亭街以北、月河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田西村。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潍坊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Ⅱ级区片每亩补偿9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会同区财政金融、党群工作部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0日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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